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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阳百科网 2023-03-28 450 10

存多项信披违规行为 退市济堂及有关责任人被上交所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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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上交所获悉,因存多项信披违规行为,退市济堂及有关责任人被上交所予以纪律处分。

  上交所官网披露的《关于对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显示,经查明,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退市济堂”或“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公司原定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和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截至目前,公司仍未披露上述定期报告,也未按规定披露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告。

  二是未按规定申请停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2022年4月11日,公司披露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17 号)认定,公司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及公司公告,公司相关年度财务指标可能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5.6条规定,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向本所申请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就其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但经监管督促,公司未按规定申请公司股票停牌,也未履行相关风险提示信息披露义务。

  上交所表示,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尤其是年度报告是上市公司对其在整个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投资发展、治理内控等情况的总结分析,是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重要来源,也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上市公司应当根据相关规则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定期报告编制并披露,但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公司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明确知悉公司可能触及相关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下,经监管督促仍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未依规申请股票停牌,也未及时披露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的特别风险,导致投资者无法及时获知有关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的重大风险,严重影响投资者知情权,损害市场正常秩序。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上交所指出,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美华、李军植,时任副董事长李明炎,时任董事李将军、辛倩、张肖卉(代行董事会秘书),时任独立董事廖圣林、王锦霞、阳前林,时任总经理李红全,时任副总经理张晓莉、袁兵峰,时任财务总监黄满秀,时任监事贺然、田玉文、刘婷,作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勤勉尽责,未督促公司及时编制并在规定期限内审议、披露定期报告,对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张美华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勤勉尽责督促公司依规申请公司股票停牌,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上述人员严重违反了《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张美华、李军植,时任副董事长李明炎,时任董事李将军、辛倩,时任董事张肖卉(代行董事会秘书),时任独立董事廖圣林、王锦霞、阳前林,时任监事贺然、田玉文、刘婷,时任总经理李红全,时任副总经理张晓莉、袁兵峰,时任财务总监黄满秀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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